律法与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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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牌: 子粒文化
  • 型號: 平装32K(210mm*14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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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THE DOCTRINE OF THE LAW AND GRACE UNFOLDED

作者:约翰·班扬(John Bunyan,1628-1688

译者:维真

初版:1682年

出版:2022年

ISBN 978-99981-42-40-4

字体:简体中文

页码:248

规格:平装塑封32K

定价:86.00港币

 

——内容简介

本书是班扬关于律法与恩典这一重大议题的专论。本书阐释了旧约和新约,即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的定义,以及什么样的人分别处于两约之下,如何从行为之约(律法)以下进入恩典之下。特别是指出,许多人虽然口中满是新约的教导,但他本身仍在行为之约以下。最后,作者驳斥了“恩典之约下无需在乎行为”的谬论,并解释了一些疑难问题。

——目录

编者致辞 

致读者 

内容提要 

引言 

第一部分  前约 

一、 行为之约 

二、 在行为之约以下 

三、 谁处于行为之约以下 

四、 人在行为之约下可以走多远 

第二部分  后约 

一、 证明 

二、 为何恩典是白白的、不改变的? 

三、 谁在新约之下 

四、 新约的特权 

五、 两条可怕的反对意见 

第三部分  实践应用 

一、 关于旧约的省察 

二、 律法主义 

三、 新约的应用 

四、 不得赦免的罪 

五、 答疑 

 

——作者简介

约翰•班扬(John Bunyan,1628-1688),17世纪英国著名寓言文学大师,英国通俗文学的开创者,是与莎士比亚齐名的大师级人物。

他小学未毕业,却以丰富的想象力留下了众多经典作品。

他的作品已经被译为多国文字,广为流传,

代表作《天路历程》更是成为跨越文化差异、备受推崇的不朽传奇,国内已有二十多家出版社出版和再版过。

 

——试读

若有什么时候,有传道人讲解,福音是白白的恩典,丰盛得足以拯救任何罪人,平安的主随时准备着接纳那些愿意来的人,那么世人通常会喊道,这人藐视律法,怠慢律法,认为毫无功效。这都是因为没有把福音和律法的教义融合,就不是在按着真理和知识正确地分解神的道。同样,如果耶稣基督的仆人向某一群人讲解律法的恐怖、可怕、严厉,那么尽管他们并没有说人们最终应该信赖律法,将其当做行为之约来倚靠,而是说,应该受律法驱使从行为之约转向另一约,抓住这约给人的机会和特权,然而,可怜的人们因为对这两约的性质不了解,或者对其中一约的性质不了解,因而说:“这只不过是在传讲律法,律法的轰鸣。”看哪,如果不讲解这两约——即行为之约和恩典之约——及其各自的性质,那么人们就绝不能知晓自己天生是什么样的,也不能知道自己面对的恩典之约是什么。同样,他们也不能明白什么是恩典,如何从律法之下借着最荣耀的约而见到神。借着恩典之约,只有借着这约,神才能将恩典、荣耀甚至来世的一切美事从祂那里显明出来。

朋友,鉴于上述这些事以及其他的事,我斗胆再次将一些神的意思讲述给你,希望能够给你祝福,叫你受益。因为这些事并非是普通、无关紧要的,而是绝对值得你关注、值得你体验的,如果你借着耶稣基督与神的荣耀有份,逃脱了神的公义本应加给你的恐怖和无法承受的报应,因为你活着干犯神的律法一直到死。所以,当你还活着的时候,如果希望将来幸福,那就有责任用心学习本书讲论的这两约。要一直学到你借着恩典不仅在头脑里学到了二者的概念,而且真的感受到它们各自的能力、生命和荣耀。既然如此,对于律法的范围、意图和性质一无所知的人,同样也会对福音的范围、性质和荣耀一无所知。对于其中之一只有头脑里的概念的人,对另一个也只能有头脑里的概念而已。

原因在于,因为只要人不知道律法的性质,以及自己身在律法之下——即因为犯罪违背律法,所以处在律法咒诅和定罪的能力之下——那么他们也会忽视探究福音的真知识。在诫命到来以先——也就是说,诫命的属灵性质——保罗是活着的,即他认为自己安全,这很清楚,对照《罗马书》7章9-10节和《腓立比书》3章5-11节就可得知。但当诫命到来,主的灵真的向保罗揭示了诫命的属灵性质,他就向着之前的生活死了(罗7;腓3),这人之前因为不知道福音而心满意足地活着,现在却呼喊:“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3:8)因此我才会说,对于福音的性质、福音是多么荣耀的事,他们也会一无所知。因为我们总是说,人如果不知道自己病了,就不会去看医生。基督对此也心知肚明,祂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可2:17)意思是说,若不是知道自己病了,就没人会真的想找医生。对于律法只有概念的人(概念,即头脑里的知识,只是便于对其讲论、谈谈而已),如果没有感受到其力量,那力量没有作用在他身上,那么恐怕他最多只是观念上知道福音而已。他心里对福音没有经验性的知识。他不会寻求福音,也不会真心渴慕福音。这都是因为,他没有经历到律法创伤、杀戮的性质。

所以,如果你想知道福音的权柄和能力,就要先明白律法的能力和权柄。因为我十分确信,在认识律法这事上的欠缺,是导致许多人对福音无知的一项原因。不明白律法的人,其实无法在行为和真理上明白自己是个罪人;不明白自己是个罪人,就不会因为认识救主以致得救。

并且,人若不明白律法的性质,就不会明白罪的性质;不知道罪的性质,就不会考虑去认识救主的性质,经文已经证实了这一点(约8:31-36)。有些人认信福音,却不知道福音的真理。原因在于,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状况,不明白律法。基督徒读者啊,我不想让你误解我。我没有说律法本身能把任何人带到基督耶稣那里,但灵魂已经被律法杀死,因为律法的严厉占据了灵魂,进而占据了整个人。如果他蒙基督的灵光照,看见在哪里可以补救,那么借着恩典,他若没有因信基督而达到以致得救的真认识,就不会满足。

如果你想要把自己的脸洗干净,首先得拿来一面镜子,看看哪儿脏了;就是说,如果你确实想靠着基督的血洗净自己的罪孽,那么首先就要在律法的镜子里看看自己的罪行,不要害怕看到自己污秽的境况,而是要看看你的每一处污迹。因为人若只看到半边脸上的污渍,就只会洗干净半边脸;同样,只看到自己一部分罪的人,在寻求基督时就不会全心全力。所以,你要把自己看做世上最大的罪人,要确信没有比你更坏的。让罪疚抓住你的心,然后以这样的境况去耶稣基督那里,将自己一头扎进祂宝血的功德和功效之中。之后,关于律法和福音的事,你就会有经验之谈,神儿女独有的语言才会从你口中由衷而出,直到那时你才能如此(雅1)。

所以,愿你由此明白:没有看到自己失丧处境的人就没有看见安全的处境;从未看到自己身陷魔鬼网罗的人,绝对见不到自己在基督的怀里。“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路15:24)“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弗2:3),“如今(我们中间许多相信的人)却归到你们灵魂的牧人监督了”(彼前2:25)。

所以,如果你在本书中首先看到的是律法的性质、目的和范围,请不要突然就大惊小怪地喊道:“这本书说的只不过是律法可怕、恐怖而又雷鸣般的判决而已。”

 

同样,如果你在本书的第二部分看到福音是白白的,而且是丰盛的,也请不要说:“这里只不过是在讲恩典,所以定然低估了律法。”不,请从头到尾读完,再行思量。我盼望你会发现两约——所有人都一样,要么在这一约之下,要么在另一约之下——展现出来了,并且还讲解了它们的性质、目的、范围以及处在各约之下的人各自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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